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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印发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7-0201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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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近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工商总局对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3-0201)进行了修订,制定了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7-0201),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,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、土木工程、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、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。由合同协议书、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,其中,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,主要包括工程概况、合同工期、质量标准、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、项目经理、合同文件构成、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,集中约定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;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,是合同当事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,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;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、完善、补充、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,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。

       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,原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3-0201)同时废止。

       

 

 附件下载: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7-020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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