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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征求意见:取消劳务资质审批,由县级住建部门核发专业作业资质!



        2017年11月7日,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《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建办市函[2017]763号)。主要内容有:

       1、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,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

       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,应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,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;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备案信息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证书,专业作业企业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专业作业分包。

       2、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

      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,明确管理职责,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,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、培训情况、职业技能、从业记录等信息。将实名制管理与企业诚信体系、市场准入、评优评先、欠薪处理等相结合。到2020年实现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。

       3、提高建筑工人技能素质

       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配备比例监督检查,要将相关情况与市场准入、招标投标、诚信体系、评价评优等挂钩。

       4、防拖欠工程款

       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,应向施工承包企业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,采用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。

       5、劳动合同与社保

      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,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,杜绝代签合同。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。

       施工企业(包括专业作业企业)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,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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